凉山州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开学和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州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当前全州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州各县市已较长时间保持低风险地区的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规定的教学时间,现将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开学和放假时间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我局将另行发文,适时调整中小学开学和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安排
(一)一至八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传统活动、艺术节、运动会等);九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36周,其中,上课时间30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二)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秋季)于2020年8月30日—31日办理入学手续,开展入学教育 ,9月1日开学,2021年1月29日结束, 1月30日正式放寒假,教学时间20周;下学期(春季)于2021年2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4日正式行课, 7月11日结束,7月12日放暑假,教学时间19周(其中,九年级中考结束后放暑假,教学时间16周)。公办幼儿园(村级幼教点)参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安排
(一)高一、高二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上课时间38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社会实践教育1周;高三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35周(上课时间23周,复习考试时间12周),社会实践教育1周。
(二)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秋季)于2020年8月30日—31日办理入学手续,开展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2021年1月29日结束,1月30日放寒假,教学时间20周。下学期(春季)于2021年2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4日正式行课,7月18日结束,7月19日放暑假,教学时间20周(其中,高三年级高考结束后放暑假,教学时间15周)。社会实践1周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假期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
暑期校园防控要求。切实强化阵地意识,各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人员进入校门一律查验身份和检测体温,留校师生发现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隔离观察并立即上报,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校园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定期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工作。暑假期间严格实行领导带班,职工轮流值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离校师生防控要求。假期采取“ 人盯人” 措施,各学校全面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假期所在地区疫情信息。利用班级微信或QQ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随时沟通情况。假期中师生要切实加强自身防护,不得前往疫情高发地区,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
开学要求。继续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的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学返校时,按照分类有序的原则,通过分类分批、错时错峰等方式,安全有序组织学生返校。
(二)合理确定暑假时间。各地各校对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认真研判、统筹考虑,并在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年级学生需要,特别是针对春季学期难以完成教学计划或者虽然基本完成教学计划但教学质量不够扎实的地方,是否占用暑假时间开展课程教学、复习辅导、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主题教育活动等做出合理安排;特别是7个未摘帽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在确保安全条件下开展集中帮扶,统筹生均公用经费聘请补充教师、用好支教教师和顶岗实习老师,足额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坚决防止反复失辍学。
(三)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地方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不得提前结束课程。
(四)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加强各项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假期作业要以阅读、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为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五)严格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提前收费、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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